随后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,发现该车的驾驶员张某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153mg/100ml;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,鉴定结果为188.31mg/100ml,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。
据张某揣供述,5月3日18时许,其去坪山区亲戚家吃饭。期间张某揣喝了1两左右的白酒。5月4日0时左右吃完饭,张某揣驾驶粤B号小型汽车搭载妻子、儿子等五人从坪山返回龙岗。
经过龙岗立交路段时张某揣看到前面塞车,便觉得前方应该是在查酒驾,又行驶一小段距离后确认了是交警在设卡查车。心中害怕的张某揣,随即把车停在路边与后排的儿子调换座位,企图逃避检查。可座位还没换完,交警已经来到身旁。经查,张某揣儿子今年20岁并未考取驾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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